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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

 

东厂腰牌上的字是我随便写的,别信。

认错爹的第六十九天:

后面不苦大师又带着他的小表妹去了哪里,絮果就不知道了。

絮果只在放学回家后,把白天发生的事都一五一十的讲给了阿爹听。虽然絮果小朋友已经九岁了,但依旧分享欲旺盛,像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能一路从早上杜直讲新换了身绣着竹子的衣衫,讲到课堂上突然飞进来一只小鸟停在窗棂前,吸引了全学斋的注意,事无巨细,全无保留,都是他觉得有意思的部分。

只不过比起六岁的自己,絮果如今的语言表达能力要强上不少,描绘的场面也更加具体生动,时不时就会蹦出一些成语、诗词,一看就知道平时的习作没有白写。

不仅如此,除了自己的事情,絮果还会反过来关心阿爹,问他今天有没有遇到开心的事情。

连大人的回答也很有个人特色,一般都是“还行”,“不错”,“就那样吧”。

他不是在故意敷衍儿子,而是这就是连亭对自己工作生活的真实评价。很难说到底是他个人的性格本就是如此,还是自小在宫中训练出来的生存本能,让他对大多数的人和事都没什么想法,不好奇,不关心,也不在乎。

当然,在遇到儿子絮果后,连亭的心态是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的,只是有很多事他都不能和儿子说。

最后就还是那老三句。

今天破天荒的变成了:“今天阿爹很开心哦。”因为背叛了絮果母子的人总算有一个落网了,他觉得这是个好兆头,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多。

絮果其实也跟着阿爹学会了一点点春秋笔法,开始尝试着模糊了读书生涯里一些不能说的事情。好比,上课开小差啊,犬子在课间看小人书被夫子没收了,以及……他今天中午只吃了自己爱吃的菜,把不爱吃的都偷偷挑到了兰哥儿的碗里。

这点上,絮果觉得他和兰哥儿真的好互补啊,他不爱吃的,刚巧都是兰哥儿喜欢吃的,而兰哥儿不喜欢吃的,又都是他的挚爱。两个小朋友经常这样交换午膳盘里的菜。

简直美滋滋。

不过,絮果的这种隐瞒还是不够熟练,经常说着说着就把自己给卖了。

类似于如今,他没说自己上书法课的时候开小差,但他说了小鸟飞进来。就是外舍两三年前“引进”的那一排鹦鹉中的一只,最漂亮的那一只。从鹦鹉悄悄靠近窗棂的时候絮果就注意到了。他不开小差又怎么能看到呢?

连大人看了眼说到兴处正手舞足蹈的儿子,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是他这些年当家长学会的,要给孩子留空间。

比起上课偶尔开小差这种小事,连大人更担心儿子这么大了连谎都撒不好,以后入了官场可怎么办哦。

就好像最近朝中好不容易才调回来的詹大人。詹大人是廉大人昔日的好友,两人一起拜师,一同高中,也曾在和光三年那一届的才子中被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几乎是除廉深外最有才的一个。但是结果呢?因为他的过于耿直,官生起起伏伏,频繁往返于京官与被贬之间。

每次几乎都是如此,他刚在当地做出点什么成绩,就被调回京城,但屁股还没坐热呢,就又会被人翻出曾经写过的什么慷慨激昂的旧诗,再次被贬到更偏远的地方。

廉大人年轻时,好好一个探花会被贬到晋地,就是因为想要帮好友詹大人据理力争。

这位詹大人现在人送外号詹茼蒿,因为他就像个升降机似的,可以来来回回反复“采摘”。谁也不能否认詹大人的诤臣地位,连连亭都敬佩对方被折腾了这么多年依旧心如赤子,想要为民请命。可如果有人敢祝连亭的儿子也能像詹大人一样,那连亭是一定会生气的。

他这个人就是这么自私,他知道詹茼蒿身上的那些品格很美好,可他也同样知道那些品格会很容易让人遭罪,他一点苦也不想自己的儿子吃。

所以,要尽快提升演技啊!连大人真的很替絮果着急。

絮果继续说着不苦叔叔带来的小妹妹,小妹妹不爱说话,十分安静,拥有一张很可爱的苹果脸。听絮果话里话外的意思就能感觉的出来,他还挺喜欢这个小妹妹的。

“有和她交到朋友吗?”连大人一边笑着问儿子,一边让人把熬好的粥端了上来。

他们又在尝试一种全新的荷花百合。自从三年前知道了莲子百合粥不是絮果真正想要吃到的东西后,这几年间连大人就像是强迫症一样,一直在试图找到真的的荷花百合。已经不知道和絮果尝试了多少种了。

每一次的连大人都是信心满满:“相信我,这回肯定是了!”

而每一次的絮果也都是特别相信的一口喝下阿爹送上来的热粥,已经彻底忘记了最初他和阿娘吃的荷花百合,根本就不是做成粥的啊。

这一次的粥是咸口的,更像是蔬菜粥或者海鲜粥,怎么说呢,很怪。

但絮果还是很捧场的喝了起来,顺便回答阿爹:“没有哦,小妹妹不喜欢和别人交朋友。她也不喜欢和别人说话。”

“那你要不要试试问问她喜欢什么?有个共同话题,说不定就能交到朋友了。”连大人建议。

絮果却疑惑的看向阿爹:“阿爹,你有没有好好听我说话啊?”

连亭:“嗯?”

“我说,小妹妹不喜欢说话。”她明显是不愿意和别人说话的,哪怕兰哥儿后面说他们其实是亲戚,大妞对兰哥儿也没什么亲近之意。所以,他为什么要勉强她呢?就因为他想和她交朋友?“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啊,我们要接受并尊重别人的不愿意……”

不用絮果继续说,连亭就能帮他补完下一句,这是阿娘说的哦。

这话连亭已经说腻了,但他还是要说,年娘子真的把孩子教的很好。

絮果是个很喜欢交朋友的小朋友,但偶尔也会遇到他想交朋友的人,并不喜欢和他交朋友。连亭曾以己度人,觉得絮果肯定很伤心或者生气,但絮果却反而接受良好。

既没有被拒绝后觉得就是被侮辱了的恼羞成怒,也完全不会因此而感到自卑或者就低人一等。

某种意义上,也是个活得很自我的小朋友呢。

“不过我有送她一根羽毛,她接受啦!”絮果继续开心的嘚啵嘚,可惜,他现在长高了,已经没办法享受晃jio的快乐了。只能单纯的陈述事情,“这个羽毛就是上课的时候飞进来的那只鹦鹉的,它自己叼下来主动送给我的哦。”

那真的是一根很漂亮的羽毛,浅黄的底色上有淡绿的斑纹,在阳光下好像还会闪闪发亮。

絮果可喜欢可喜欢了,漂亮的羽毛只有一根,他格外珍惜,炫耀了好一上午。吃午膳的时候,絮果再一次拿了出来,结果就注意到小妹妹有偷偷多看羽毛。

谁又会不喜欢呢?

最终,絮果忍痛割爱,把羽毛送给了她。因为那是整个午膳里,她的眼神唯一驻足过的事物。只是她既没有开口说喜欢,也没有想过要讨要。是絮果主动想送给她的,因为他能感觉的到,她在被不苦叔叔带来时是有些不开心的。

有可能是因为差点被阿爹改名字的事,也有可能是因为和阿娘短暂的分开。但总之,絮果希望她能开心,就把她唯一喜欢的羽毛送给了她。

连亭发现他的儿子和他真的很不一样,他是绝对不会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拱手让人的,而絮果……他倒也不是穷大方,就是单纯觉得这个东西能帮到对方,那他就送了。连亭不确定这是大人和孩子的区别,还是单纯的絮果的性格使然。

连亭只能保证:“阿爹让人给你买更好看、更漂亮的羽毛回来。”他儿子只会拥有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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