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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于是云曦笑着摇了摇她的说道:“额娘,不用这个样子,我们是一家人,哥哥嫂嫂都很的好的,我很放心的。”

格根塔娜伸出手指头宠溺的点了点云曦的额头,道:“你呀,都嫁人了,还是个小孩子样。”

云曦佯装着躲着的手指头,嘴里也吐出了一句:“我多大都是额娘的乖女儿,难道额娘你见我出嫁了,就不想疼我这个女儿了?”

格根塔娜假装生气的说:“你这个小滑头,在这等着我呢?”

两人笑闹了一阵,氛围也是满满的亲昵劲儿。周围此后的人见她们两个这般开心,私下再也悄悄的交流着自己的心里话。

青樱:“还是福晋有办法,主子自从嫁进这皇宫之中,成为五福晋之后,就再也没有一天像如今这般开心了,现在这笑容又回来了,真好啊!”

青乔:“可不是吗,之前我还一直担心,还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都主子开心呢!现在这样真好,希望主子能够振作起来,以后都能开开心心的。”

青宁:“会的”

青瑶:“嗯,一定会的”

四个贴身大丫鬟在云曦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了一次目标交流,而云曦那里与额娘的交谈也接近了尾声。

福晋格根塔娜:“好了,你想说的事情,额娘都清楚了。如今不是以往,这宫中规矩森严,你也刚嫁进来没多久,额娘也给你找麻烦,就不在这里久留了。

你自己在宫里一切都要小心谨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千万别着急,也不要趁着怒火上头的时候下什么决定。可以跟你身伺候的几个丫头嬷嬷商量商量,在拿主意。

万事就记住四个字——事缓则圆,知道吗?”

云曦一听,知道时间差不多到了,额娘也该出宫了,只是心里突然一揪,这万恶的宫规,这份相聚的时间也太短了。

虽然云曦心里是这样想,但为了不让额娘担心,云曦就在额娘的目光里不住的点头回应。

只是那份不舍得,很明显的就流露出来。

母女两人都是泪眼朦胧的执手相看,最后还是格根塔娜福晋,她的额娘直接狠下心来离开了宫里。

云曦自从进到额娘之后,就如同卸下了什么担子一样,就开始了自己刷书创作之旅,整个人因为找到事情做,也没有之前那份略带焦灼和浮躁的心态了,整个人都通透平和了很多。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云曦不过是一时兴起,也算是一个无奈之下的求生方式,最后却做的非常成功。以至于她成为了大清朝康熙年间的著名的女性小说家,戏剧大家和女商人。

不仅引领起来文化创作的爆发,也引领起了一股女性自由的风潮,为大清朝后期被压迫的女相点亮了一盏明灯。

可以说的上是:提笔动风云,落字惊世人。

不过这些荣誉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现在的云曦还是一个处境艰难,一身荣辱都要系在五阿哥那个薄情郎身上五福晋。

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

当初,王嬷嬷出宫后带回来另一部分话本子,后来她额娘进宫来的时候也给她带来一些,虽说话本子这些东西上不得台面,但太后娘娘喜爱看,所以宫中对于这些也就没有管的那么严格,卡得很死。

只是,自己这个新媳妇还没有嫁进来多久,就也爱上了就看话本子,这可不是一个好名声。但是,见于云曦刚嫁进宫里就遭遇的事情,终究是错在五阿哥,所以他们对于云曦还是存在一点愧疚之心的。

就这样,宫里的那些知道这事情的高层人物都装作不知道这个事情,他们不说,云曦也乐得轻松。就按照自己的节奏乐滋滋地过着小日子,整个人舒适的不得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着,云曦她也算大致的了解了如今市面上流行的话本类型,果然没有出乎她的意料。

大部分都是一些酸腐文人写的一些无病呻吟的话本,什么穷书生遇见官家小姐,一见倾心,小姐下嫁,书生软玉温香在怀,红袖添香读书,最后走上人生巅峰的套路。

其次的一些,就是由太后娘娘近几年带起来的风潮,她老人家喜欢听草原上发生的故事。

多是什么那个部落的格格,小小年纪就受尽宠爱,找打之后,又在最美的年纪里,遇到她喜欢又同样喜欢她的勇士,收获了一段甜美的爱情。反正不管你用怎么样的手法来表现,故事的主线必须是这个才能入得了她的法眼。

太后娘娘如此喜欢这样的故事,知道的人都明白,太后这般做的原因,无非就是想要在故事中找到一种圆满的感觉,去弥补自己的遗憾,弥补她从年少到如今都从不曾拥有过的东西。

除了这两种之外,就是一些很零星的分类了,像游记、志怪等等,但都是题材量小,成书的量也很少的分类。

了解清楚之后,又知道太后娘娘的兴趣所,云曦头脑飞速转动,很快就生出来一个灵感,有了写作的方向,她也不耽误,直接就开始动笔写起了故事。

这个故事,云曦决定就和前世的网文一样用大白话来写因为太后娘娘这么多年来唯一的坚持,就是不到满语和汉语,一生只说蒙古话。

这样一来,让太后娘娘看的话本,就不需要你写出多高深的技巧了,因为这些她都不会想去理解的。

毕竟,对以她来说,当年的皇贵妃董鄂氏就是精通汉话,出口成章的,这是一生的痛处。

所以,只要自己用大白话些出一本通俗易懂,又带着一些又苏又爽的剧情,让人不用脑子看的话本子,那太后娘娘是不会讨厌的。

按照自己的想法,云曦给她写的这第一本书起了个十分做做的名字,叫作《霸道狼王的榻上娇》,光听就有一股浓浓的玛丽苏和狗血中二的气息扑面而来。

虽然这个时候的人们还没有经历过后市网文的洗脑,不知道这种别别扭扭的用大白话文章究竟有什么欣赏价值。

但是云曦敢保证,到最后他们一定会真香的,因为这种风格可是经受现代万千网民检验出来的经久不衰的爱情文体。

可以说,只要想看一段甜甜的恋爱,就绕不开一些玛丽苏的剧情,可想而知,这种文风会有多震撼了。

故事的整体剧情其实也很简单,主要的讲的就是在蒙古的一个哥哥为了救自己的部落,嫁给了一个热爱征战的男人。

被冷落了十年之久,最后那个男人死后,她又被草原上新的狼王迎娶回去,成为一个王后的甜蜜爱情故事。

开场就是草原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部落里,有一个聪慧可人的小格格—阿茹娜,这就是我们这本书的女主角。

阿茹娜她自出生就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白白嫩嫩可可爱爱的,非常受阿布额吉的和几个阿哈的喜爱。

非常受宠的阿茹娜并没有养成跋扈的性子,反而名副其实的非常纯洁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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