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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你们热水也烧好了?”朱安有些意外,两人究竟起的有多早?是她起的晚了吗?可是她刚才看过手表,明明才七点多啊。

“嗯。”朱大宝又道,“我和小琛还去挑水了哦。”早上起来,他本来就打算在妹妹的房门口坐到妹妹醒来,但是小琛说要去烧热水、刷牙洗脸。后来没水了,小琛又说去挑水。

朱安听到朱大宝的话,垂眸看向任见琛。

任见琛被她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他,他抿了抿嘴,不知道姨姨会不会生气他带着舅舅做家务。他只是……他只是……

“小琛,你真是太厉害了。”

突然,任见琛听见了姨姨的称赞。他原本还担心的双眼猛的亮了。

“你会烧火,会带着舅舅洗碗,还会带着舅舅刷牙洗脸,更会带着舅舅烧热水挑水,你这是个宝藏男孩啊。”朱安朝着他竖起大拇指。

任见琛的瞳孔慢慢的放大了,他虽然没听过宝藏男孩,但是他知道宝藏啊,宝藏多好啊。所以下意识的认为,这是赞美一个人的话,他知道像宝藏一样好的男孩。

任见琛勾了勾嘴角,有些开心,姨姨之前还说,他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朋友,现在他又成了宝藏男孩。他……太开心了……

看着小男孩亮晶晶的双眼,慢慢有了红晕的脸,朱安也笑了。

早饭是青菜白粥,她还炒了萝卜干炒鸡蛋当小菜。熬粥的时候,又把鸡心、鸡肫、鸡胗给卤了,还把三只鸡给做了腊鸡去风干,余下的四分之三只鸡则留着他们自己吃。

早饭后,朱安带着一大一小去了百货大楼。因为出门的不算早,和工人们的上班时间错过了,所以在胡同巷里倒是没遇见什么熟人。

大清早的百货大楼没什么人,三个人进去之后,好奇的到处张望。朱安好奇,是因为这个年代的百货大楼和后世的百货大楼相差太大了,这种富有年代气息的地方,不免让她多看了几眼。朱大宝好奇,是因为他是个大孩子,对什么都好奇,就算来过百货大楼好几回了,他的好奇心都不会褪去。相比起来,任见琛的好奇是带着对新事物的探索、对未知的惊讶。

不过,朱安还记得那天带他去供销社的时候,被她牵着的小手绷的紧紧的,小嘴巴也是抿紧了。同时,他的身体靠的她很紧,还稍稍有些躲在她身后。那个时候的他,像一只小狼崽进了陌生的地方,带着警惕和防备。又像一只小羔羊,有些自卑。

可是今天,他既不像小狼崽一样的警惕,也不像小羔羊一样的自卑。他大大方方的打量着四周的一切,像个初生的婴儿般,在认识从未见过的东西。

对于这样的任叔叔,朱安丝毫不会意外。如果没有这样的适应能力,没有这样的胆识,一穷二白,没有任何背景和助力的任叔叔又怎么可能白手起家?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家、慈善家。

三个人来到服装区,这里有布匹、也有成衣,他们的目标是童鞋。童鞋柜台上的款式不多,有皮鞋、妇女手工生产的粗布鞋、还有帆布鞋。

朱安看中的是粗布鞋和帆布鞋。不过她只有一张鞋票,只能买一双。想了想,粗布鞋到时候花点钱可以请胡同巷的妇人做,于是选了帆布鞋。“同志你好,麻烦把这个适合孩子尺码的拿一双试试。”

年轻的女售货员笑眯眯的道:“孩子穿几码的鞋子啊?”

“我也不知道,你看这要穿几码?”朱安的确不知道,她问了任见琛,可小孩子也不知道自己要穿几码。他所有的鞋子都是堂哥穿剩下的。售货员从柜台里探出身体,她在里面,看不到孩子的脚。可当她探出身体,看到孩子的脚之后,她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看三个人穿的整整齐齐的,非常的体面,可孩子的脚上的鞋子是怎么回事?不仅脏,还破烂,大脚趾都从里面钻出大半个了。而大脚趾还穿着白色的袜子,这也太奇怪了吧?

售货员马上道:“妹子,这孩子的脚那么脏可不能试穿,万一弄脏了鞋子就不好了。”看到孩子的脚,她才注意到这男的长的又高又壮,这女的虽然瘦,但是皮肤白嫩。可这孩子却瘦的皮包骨了,这真是……

任见琛原本还很期待鞋子的,可是听到售货员的话,他亮晶晶的双眼一下子失去了光芒。他低下头,小手拉了拉朱安的衣服:“姨姨,我……我不用买鞋子的。”他的声音依旧脆生生的,可这句话仿佛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

不过他的话才落下,又一到憨厚声音气呼呼的响起:“姐姐,小琛的脚不脏的,他昨天有洗澡哦,洗澡的时候也洗脚了,很干净的。”

任见琛听到朱大宝的话,猛地看向了他。“舅舅……”他的声音有些哽咽,带着很多很多的委屈。

售货员的年纪虽然比朱大宝大,但是听到朱大宝叫姐姐,她觉得有些奇怪,一般人不是应该叫大姐吗?而且,这大男人说话也有些奇怪。不过她也没有多想,而是解释:“同志,我们这边有规定,我也没有办法。”

朱安倒是没有怪售货员的意思,毕竟她时候的也是事实。所以她对朱大宝道:“大哥,你把小琛抱起来。”

“啊?哦。”朱大宝老老实实的把任见琛抱了起来。

接着,朱安把任见琛的鞋子脱了下来,里面早上才换上的白袜子也有些脏了。朱安又把任见琛的袜子脱了下来,袜子里的脚虽然是瘦瘦的,脚上的骨头都有些凸出来了,但是这双脚却是干净的。“同志你看,我家孩子的脚很干净,我们赤脚试可以吗?”

售货员见小孩子的脚也确实干净,就没有拒绝了。她拿了两双鞋子出来:“你们比照一下孩子的脚底,看看哪双大小合适。”

朱安比照了任见琛的脚底之后,把其中一双给任见琛穿上,然后温柔道:“小琛,你在地上走几步,看看硌不硌脚。”

售货员提醒:“别往不干净的地方走。”

“嗯。”任见琛的声音软软糯糯的,他从朱大宝的怀里下来,然后在地上走了几步,“姨姨不硌脚的。”

“那鞋子穿的舒服吗?脚趾有顶到吗?会不会太小了?”朱安又仔细问道。

任见琛摇摇头:“前面还有一些空着的。但是姨姨,可以再大一点,等我再大一些也能穿。”

“那听我们小琛的。”于是,朱安向售货员要了大一号的鞋子,而后又道,“小琛来,今天就可以穿新鞋子了。”

任见琛其实不想穿的,他担心弄脏新鞋子。可是,待会儿还要去医院,他担心自己穿着旧鞋子去,又要被人说。他是不怕自己被人说的,可是他不想因为自己让姨姨丢脸。姨姨那么好,他不要别人说姨姨的闲话。于是他点了点头:“我听姨姨的。”

三人从百货大楼出来之后,朱安看得出任见琛心不在焉的,不像进去时那样兴致勃勃的,一张小脸更是病恹恹的,连眼中也没有了朝气。朱安自然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轻声的问:“小琛,你知道姨姨为什么要让你脱了袜子试鞋子吗?”

任见琛听到姨姨这样问,扬起小脑袋看着她。

“刚才那个姨姨说你脚脏,担心新鞋子试穿的时候被弄脏,那我们脱了袜子试,就能证明新鞋子在试穿的时候不会弄脏了,是不是?”

任见琛点点头:“嗯,鞋子脏,我脚不脏。”

“所以遇到问题,我们不能逃避,要学会想办法去解决。如果我们刚才不想办法去解决试穿会弄脏鞋子的问题,那么鞋子就不能试穿了,我们也买不到这个鞋子了。可是我们脱了袜子试穿,也就是找到了不会试穿鞋子不会弄脏的办法,这样鞋子就买到了,你说对不对?”朱安慢慢的分析给他听。她知道这是小孩子的自尊心,就像她小时候被同学嘲笑是孤儿一样,会自卑,会难过。但是,她不能用自卑这个话题去解释,要从另一面去解释。

任见琛虽然是个早熟的孩子,但是很多深奥的道理他还是听不懂。可是姨姨说的话他会记住的,遇到问题不能逃避,而是要学会想办法去解决。“姨姨,我记住了。”

朱安轻笑:“但是我们家小琛是小朋友,小朋友遇见问题了,可以叫家里的大人来解决。再说了,我们家小琛那么厉害,洗衣服烧火都会,可是全能小朋友呢。”

全能小朋友?任见琛被朱安的话给吸引了,刚才的阴郁也慢慢的随之散去了,他现在比较想知道的是,最可爱的小朋友、宝藏男孩、全能小朋友,这三个小朋友哪个最厉害呢?

县城医院的人同样也不多的,毕竟这是生病能熬则熬的年代。不过,他们检查身体的速度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快,因为检查身体的不仅只是任见琛一个人,而是一家子三个人都检查了。

详细的检查报告要三天后才能出来,但大概的情况医生说也说了一边。

朱大宝的身体可真是倍儿棒的,毕竟他吃的营养好(鸡蛋、奶糖、白米饭、肉)、常年锻炼(上工)、心又宽(除了会为想要五角星而坐在妹妹的门口委屈,就没有别的心事了),所以朱大宝的身体能不健康吗?

任见琛的情况和镇上卫生所的医生说的一样,营养不良,发育偏慢,需要好好的补身体调节。

至于朱安自己,因为父母相继去世让小朱安遭受村人的闲言碎语,语言上的暴力导致了她心思重,郁结于心,同样需要注意身体。但好在底子是好的,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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