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小孩儿巴掌大的小鱼,肥硕的田鼠麻雀,但凡人能吃的,苗翠娘一点都不浪费,至于半只蚱蜢半条毒蛇之类的,老太太就敬谢不敏了。
再后来,家里因为儿子突然变得有钱了,这个时候,即便老虎啥也不干,家里都养得起它,慢慢的,老虎越来越胖,越来越懒,也越来越馋,但宋德贵和苗翠娘也都习惯了吃什么好吃的,就分老虎一口。
大概是钱养良心,他们甚至还会喂外头的野猫。
但十六年的陪伴,老虎终究是不同的,它也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
十六年啊,老虎都老了……
大喜的日子不能想伤感的事,苗翠娘提了提精神,又说起了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明儿一早状元游街,到时候,我可得多准备点花球扔给咱们多金。”
盛朝的习俗,殿试放榜第二天就是状元游街的日子,殿试前十都会骑马游街,作为状元,多金自然排在最前头。
到时候手捧圣诏,足跨御马,多神气啊。
而且状元游街的日子向来备受瞩目,许多官家小姐在这一天也可不不守那些矜持的规矩教条,在街道两侧的高楼中,将鲜花之类的东西投掷给那些俊俏的少年郎。
谁被花朵砸得多,就说明更受小姑娘们的青睐。
前朝就发生过一位探花郎因模样太俊俏,其中一个小姐因为把手中的花扔完了,就扔桌上摆着的果子,结果把探花郎从马上砸下去的笑谈,大家并不笑话那位探花郎太文弱,在听到这个故事后,反而想着这个探花郎到底长着一张多么俊秀的面孔,并将这个故事流传下来视作美谈。
苗翠娘心中自己孙子哪儿哪儿都好,明天游街,必须被最多的鲜花砸到。
“娘,扔花的都是小姑娘。”
朱满珠也骄傲地看着自家白白胖胖的儿子,不过转念一想,儿子长得没有他爹百分之一的俊美,很可能没小姑娘愿意拿花砸他。
“让小丫头们多准备一些,明儿我和多宝也要砸。”
虽然有了大名,但家里人还是更喜欢喊多宝和多金这两个小名。
朱满珠想着,总归还是她这个当娘的肚子偏心眼,怀着兄妹俩的时候只心疼闺女,将闺女生得那么漂亮。
“娘~”
在家人面前,多金还是个会害臊的半大小子,原本他还觉得娘正经了呢,结果都没撑过半句话的时间,就暴露本性了。
“都砸都砸。”
苗翠娘知道,自己儿子留了宋记饭庄临街的最好的包房,到时候他们一家人都要站在窗边,一块见证多金这十七年来,最荣耀的日子。
今儿路上的小姑娘特别多,全都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衣服,那些家境贫寒的姑娘,虽然没有珠宝华服,却也将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挽起的长发上簪着鲜花嫩枝,就像待放的花苞一样,美丽娇艳。
她们都早早站在了街道两旁,冲着远处眺望。
宋记饭庄早就已经订出去的沿街的几间包间里早早就坐满了人,一楼的大厅里也已经宾客盈门,宋家人也一早打扮妥当,带着几筐一大早从花园里新鲜采摘的鲜花,从家里出发,等到从马车上下来,带着仆从扛着几筐鲜花走进饭庄的时候,还引起了不少人的注视。
主要是宋辰这张脸太吸睛。
虽然已经三十多岁,在这个时代也是当爷爷的年纪了,可对一个男人来说,这还正当年。
为了表示喜庆,今天宋辰的穿衣打扮都是家里的几个女人安排的,玉冠红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要游街的探花郎呢。
那一身红色的丝缎因为绣满了暗纹,显得精致又繁重,因此即便穿在身上,也不显得女气,只是衬得他皮肤更白,一时间,让人分不清他的肌肤和头顶那个羊脂白玉冠到底谁的质地更温润玉泽,黝黑的眼眸不经意地朝大堂里扫视了一眼,但凡和他视线接触的人,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人面如玉,身姿如松,一时间,所有的小姑娘都心如擂鼓。
“相公!”
知道听到边上一个微胖丰满的妇人冲他喊了一声相公,这种窒息的氛围才被打破,紧接着而来的,就是如同排山倒海的难过。
这样让人一眼就沉醉的男子,居然已经娶妻了。
直到他们一行人都上了楼,饭庄大堂里的客人们才回过神来。
“这是谁家的少爷?以前从未见过?”
“那是谁啊?不是京都人士吧,是不是这次来科考的举人?”
……
最后还是几个店小二出来解惑,大伙儿这才知道,刚刚他们看到的那位竟然都已经是快当祖父的男人了,他不仅是这家饭庄的东家,还是今科状元的父亲。
对了,状元郎还没说亲呢。
一时间,大堂里的姑娘眼中光彩连连。
那状元郎肯定继承了他爹的俊秀吧,一时间,对等会儿的游街更期待了。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二楼。
此时那些包间的门并未紧闭,能在这个时候租到沿街商铺二楼包间的都不是什么普通人家,游街还未开始,互相之间串门寒暄,也是联系感情的一个机会,因此在宋辰带着家人进入预留房间的时候,那几间房间里的夫人小姐也都看见了。
她们自然也从小二的口中知道了宋辰的身份。
大伙儿都打定主意,等会儿一定要好好看看那位状元郎的模样。
并未耽搁太久,游街就开始了,远远儿的就听到了喜炮锣鼓的声音,又过了一盏茶左右的时间,那些声音越来越近。
只听不远处传来了骚动声,旗鼓开路,欢声雷动。
穿着状元红袍,骑着高头大马的宋识文出现在了家人的视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