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陆希要被它气死:“跟你说也白说!”这就是一光明大陆的土著光球,不指望它能理解什么叫做自我价值和成就感。
要是这么一想,似乎还真找不到能理解她的人了——除了海因里希之外……那家伙能为了霉菌沼泽的人跟她签订主奴协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陆希觉得自己都做不到这么舍身呢。
“你真的要相信他啊?”光球不很赞同,“别忘记,他到底是个魔族。如果你觉得跟何塞都不能一直保持共同的利益,那你觉得你跟一个魔鬼能永远有共同的利益吗?”
陆希想了想:“永远这种东西,不到最后是不能确定的。但是在分歧还没有出现之前,提前考虑有必要,但是现在就开始猜疑,那是不对的。”她现在就这么几个坚定的支持者,不相信他们,还能相信谁呢?
“你这么想我就放心了。”光球嘀咕,“我觉得那个魔族不安好心。”
“但海因里希有一句话是对的,我也得有自己的力量,真正属于我的那种。”
光球大惊:“你也想觉醒吗?那估计不大可能了,你的灵魂来自别的世界,恐怕——”
陆希翻白眼:“我说的不是我自己。”就算能觉醒神恩,陆希觉得自己大概率也会点在医疗技术上,指望自己上阵冲杀那是不可能了。
光球松口气:“那你想怎么做?”
它这么一问,陆希的脸就有点往下垮:“老实说,我也不是很知道该怎么做。”她就是个医生,平常最关心的不过是怎么提高自己的医术,何曾学过如何王霸之气一抖就收服忠心小弟——不是!是没有学过怎么掌握军队。
“我,明天还得去城墙上看看。”先混个脸熟吧。都不接触这些民兵,还谈什么掌握呢。
光球不解:“那些普通人?你指望他们?”
“是的。”在这一点上,陆希倒是十分确定,“从信仰值上你就该能看出来,信仰我的都是什么样的人。”当然都是那些因为她的举措而摆脱了贫困、饥饿和痛苦的人啊。而那些本来日子就过得不错的人,能从她这里得到多少好处,凭什么要信仰她呢?
光球不吭声了。长云领一万余人口,现在收集到的信仰值是九千多,还有差不多一千人没有贡献信仰值,这里头就包括原本属于玫瑰家族的骑士们。
说得再确切点,玫瑰城堡里数得上名号的人里,贡献了信仰值的只有丹尼尔和伦吉尔。嗯,就连佣兵团的人,也不是个个都有信仰值呢,比如说青羽就没有,倒是灰羽有实实在在的一点信仰值。
“那是因为神弃者无罪论。”陆希很明白。灰羽的全色盲实在是少见,对他的心理压力估计是非常大,而且还不像何塞那样是被外力伤害,他是出生即色盲,按光明大陆的逻辑,实在是除了神的厌弃之外再无解释。她挑明了神弃者理论的破绽,对灰羽来说应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才能得到他的信仰值,以及那些不辞辛劳的奔波。
所以她如果要有自己的力量,必须要从这些贡献了信仰值的人里找,而这九千信仰值,除了极少数之外,基本上都是普通人。
光球小心地说:“你不会觉得这些人都能够成为劳拉和百丽儿吧?而且这两个也没有攻击能力啊……”
陆希反问:“谁说劳拉跟百丽儿不能有攻击能力的?”能力多种多样,要看你会不会用了,一根针头都能杀人呢,何况是异能。
而且,没有异能就没有战斗力吗?呵……但凡她要是个军工大佬……
“你是说,靠着那些枪?”光球也不是傻瓜,“可是,你见过真正的高等级异能者出手吗?不用说别的,那些燧发枪对上冯特伯爵,基本就没用了。如果他晋升到天骑士,所有那些射击队的人放在一起,都不够他挥下一剑的。”
“嗯,我知道。”陆希淡淡地说。如果不是有这么强的武力,教会和贵族也不能这么稳坐金字塔最顶层的位置。
但是,金字塔最高的顶层,也是人数最少的那一撮啊……
“再说了,就算你能把所有普通人都变成劳拉和百丽儿或者灰羽,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啊?”
“不是有十年的期限吗?”
“什么!”光球惊跳,“你还真打算在这里停留十年啊?喂,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神要降临啊?”
陆希还真把这事忘记了:“说起来,今年好像还没有出现变异地行龙?”
“还没到时候呢。”光球哼了一声,“等着吧,很快就会出现的。”
要说光球可能是个乌鸦嘴,它这句话第二天就应验了。
“兽潮后面有三头地行龙!”瞭望塔上拿着望远镜的岗哨大喊一声,直接撞响了大铜钟。
嗡——沉闷的钟声响起,所有的民兵都上了城墙,脸上的表情也都紧张起来——他们都是经过去年那一场战斗的,那时候地行龙直接冲破边陲镇的土墙,逼得大家往柳河镇逃命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呢。现在的城墙虽然比从前强了十倍不止,但能不能经得住地行龙的冲撞,尚未可知。
陆希当然不打算用城墙去试验地行龙的头铁程度。撞坏了修起来不麻烦吗?为什么在城墙前方设立了水泥锥防线,不就是为了阻拦那些喜欢奔跑冲撞的魔兽,减缓它们的速度,保护城墙的嘛。只不过对上地行龙,水泥锥也是不顶用的,所以要在更远的地方解决掉它们。
地行龙从来不是自己出现的,这种家伙一出动,总是会先驱赶起一大群魔兽。这次都不用望远镜,远远就能看见一片黑压压的兽群如海浪一般扑了过来。
“小姐,您立刻下城墙去!”丹尼尔从他的射击位向下大喊。本来以为陆希上城墙看看也没什么,没想到会撞上这么一波兽潮啊!
但是现在,城墙下面的民兵正在纷纷往城墙上跑,陆希这时候要下城墙就是逆行,纯属添乱呢。
“不用管我!”陆希上城墙穿的当然不是碍事的长裙,而是裤装的骑马服,两把左轮自然也插在腰间,这时候直接拔枪在手,对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让路的民兵们大声说,“站好你们自己的岗位!不要分心!”
丹尼尔急得头顶都要冒火,然而他的位置非常要紧,尤其是对付地行龙。而其余的骑士们各有各的位置,谁移动了,城墙上就会出现防守缺口。
“小姐——”丹尼尔的声音淹没在一片燧发枪响中,射击队已经开火了。
今天狂奔在最前头的还是野猪与狼群的混合,其中黑野猪只有两头,但个头却比昨天的更大,跑起来仿佛两辆轿车,轰轰轰轰带起一路的烟尘。
黑皮在城墙一侧的射击位上眯起了眼睛。
在射击队中,他现在可是首屈一指,甚至他用的枪都不是普通的燧发枪,而是从丹尼尔骑士那里淘汰下来的那把□□。昨天他没捞着开火,但今天有地行龙,按照演练的规矩,丹尼尔骑士要集中精力对付那三头地行龙,黑野猪就归他了。
新的领主大人可是在城墙上呢。黑皮心里这么想着,他可绝不能让黑野猪冲到城墙前面,惊吓到女伯爵。
对于新的领主,黑皮是满心感激。当初没了一只脚,他以为自己能不饿死就算好了,谁能想到他还能拿到这样的武器,并且在射击队里成了第一人呢?
别说不会饿死,就连他喜欢的那个姑娘,家里人也绝口不提他少掉的一只脚,而是催着他们结婚了。如果中间不出什么岔子,明年春天他就能攒够钱,布置一间舒适的房子,然后提着厚厚的礼,去向领主请求结婚许可。
哎,女伯爵可是颁发过命令,结婚税已经取消啦!
所以,一定不能射失啊。黑皮默默地想,瞄准了冲在最前面的那头黑野猪。
墙头的民兵们眼看着两头黑野猪一前一后地栽倒,不约而同地都松了口气——这么大的家伙,气势惊人地冲过来,确实给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当然,如果比起后面那三头庞然大物来,可能还差点。
但是他们现在顾不上看后面的地行龙,因为冲在前面的兽群已经到了城墙下面了。
普通野猪照样在城墙下面打转,还是灰风狼跃起攻击,其中还夹杂了几头金眼豹——这种魔兽倒没有风系能力,但它们会爬墙,而且金系能力让它们的爪子格外尖锐有力,八米高的城墙,也不过就是它们扒着墙面蹿上两下而已。